公积金封存代办
公积金封存可以代办,以下是通常的情况:
一、所需材料
【一般情况】
委托人材料: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离职证明等能证明符合公积金封存条件的材料。
受托人为配偶或直系血亲:除上述委托人材料外,还需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能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的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受托人为非配偶或直系血亲:除委托人身份证及离职证明等材料外,需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特殊情况】
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清册》、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单位欠缴或可能欠缴需要确认单位和个人缴存情况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由单位代办需提供上述材料,若个人委托他人代办还需符合上述一般情况的委托材料。
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封存:根据不同情形提供如协保协议复印件、单位关闭停产批文及进再就业中心协议复印件、停薪留职协议书复印件、填妥并加盖相关章及职工本人签字的《未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申请表》等,委托代办同样需额外提供符合一般情况的委托材料。
二、办理流程
【单位代办】
准备材料:单位经办人准备好需封存职工的相关材料,如职工离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以及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可选择线上通过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上业务大厅,录入职工信息提交封存申请;也可线下填写公积金封存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携带材料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提交申请。
审核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无误后办理封存手续。
【个人委托他人代办】
准备委托材料:委托人及受托人按要求准备好各自的身份证、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书等,以及能证明公积金需封存的材料。
提交申请:受托人携带材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说明是代办公积金封存业务,提交材料。
审核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为职工办理公积金封存手续。